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二标段)更正公告
各有关单位:
原招标文件为: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
(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连手续。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03月27日起至2015年04月09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十、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16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现变更为: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项目经理须为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无负责的在建工程项目;
(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03月27日起至2015年04月13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
十、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22日13:30—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04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建设工程交易中花园口分中心(花园口经济区管委会南办公楼306)。
其他内容详见更正后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