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桂林市南溪河综合整治拆迁安置房项目小区西干渠桥梁工程(GC201500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南溪河综合整治拆迁安置房项目 已由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行审字[2012]5号文《关于桂林市南溪河综合整治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沙河立交以南、环城南路西侧、桂林市五金交电仓库地块。
建设规模:桥长
合同估算价: 约50万元
要求工期: 100 日历天;本工程定额工期 1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 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联系人: 雷冬香 联系电话: 0773-3825942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刷卡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3图纸押金 / 元(图纸的发放和退还必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市场,退还图纸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如图纸资料售卖者,按图纸印刷成本售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www.ztb.gxi.gov.cn)、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gljyzx.com/inCex.a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环城西二路5号 地 址: 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5楼
邮 编:541002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李小荣 联 系 人: 艾迪
电 话: 0773-3828155 电 话: 0773-2834827
传 真: 传 真: 0773-283482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ljygs@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人(盖章):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政府、桂林象山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备案(盖章):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