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片媒体投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公安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片媒体投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禁销禁放烟花爆竹公益宣传片媒体投放项目
项目编号:GZCQC1502FG0300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2016年1月14日至2月22日,共40天(广州市电视台新闻频道)。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2月22日,共60天(公交车视频)。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第四章 采购人需求》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具有广告业的经营范围;3、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方式:5.1、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5.2、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3、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4、投标人签署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另行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供应商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供应商的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8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3576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起义路20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工 (020)83113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020-8357690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恒福路238号2楼2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