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医院腹腔镜、胆道镜、十二指肠镜购置项目(分包二)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医院的委托,对“北京市昌平区医院腹腔镜、胆道镜、十二指肠镜购置项目(分包二)”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ZTXY-2014-H18338),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9号
采购人电话:010-69742509
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07室
联系人:梅雨润、王阳
电话:010-51909183 传真:010-51909183
3.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3.1分包情况及分包控制金额
分包 | 分包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分包控制金额 |
2 | 胆道镜、十二指肠镜等 | 1套 | 人民币152万元 |
3.2采购用途:项目需要
3.3采购预算:人民币250万元整
3.4简要技术要求:图像采集方式要求为同步采集方式,CCD类型要求为真彩色超级CCD。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及地方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5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6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4.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8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9投标人如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者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10依据昌财采购[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4.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12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5.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4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或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
5.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7日起至2015年4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到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1107室。
8.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若邮购,每套加收100元。如需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部分,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9.投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财会之家第二会议室。
1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3.评分标准: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40分、相关业绩10分、综合商务10分、政策法规6分、投标文件4分。
14.投标人须对分包内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15.投根据财库[2007]119号及京财采购[2008]621号文精神,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