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视频监控及红外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视频监控及红外报警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视频监控及红外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ZCD-1412-14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人名称: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拱北海关白石私货仓库视频监控及红外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数量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4、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6、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7、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广东省内投标人应持有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4、投标人应为所投主要设备(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的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具有上述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最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6、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人员代表)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2014年12月以来)的社保证明(原件)。7、已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7日 09:27 至 2015年04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32631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拱北海关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海拱北侨光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先生 0756-816436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3263132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