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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一区12、13、14、15号楼楼前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5-04-07 09: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河北大学一区12131415号楼楼前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经河北大学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大学校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永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大学一区12131415号楼楼前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本部南院

2.3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4招标范围:本项目道路及雨水管道维修工程。

2.5计划工期:自 201554日至201562日,总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47日至20154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5室持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法定代表人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外省企业需具备相关备案手续,以上证书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4月 28日 930分,递交至河北大学校园管理处二楼会议室(河北大学本部北院)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布。

潜在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或媒体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大学

招标人地址: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王老师  0312-5079765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玉朋、李建彬0312-201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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