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
二、招标项目编号:DFZC-2015-25
三、项目序列号:DFZC-2015-25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预算77.6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大方县人民法院采购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视频监控设备 | 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一批(含核心机房设备1套、录音录像设备21套),视频监控设备一套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㈢法定代表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的,需现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㈣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不予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3日 08时30分 - 2015年04月17日 16时00分
2.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采购股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壹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3日 15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3日 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大方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支行
银行账号:808001040009393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大方县人民法院
地址: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
联系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180085752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廖先生
联系电话:0857-5223958
传真:0857-5223958
邮箱:gzdfzw@126.com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