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心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潮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潮州市中心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ZSKCZ15/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采购编号:GZSKCZ15/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潮州市中心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681400.00元,预算资金包括购置税、交强险、车船税、上牌费及所有设备采购按指定交货地点的车辆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培训费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中的相关内容)。
五、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若报价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厂商授权书或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GZSKCZ15/007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潮州市中心医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潮州市环城西路84号
采购人联系人:吴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68-222409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金田大厦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8-289999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8-2899997
潮州市中心医院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