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农业局委托,就商品有机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033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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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投标供应商为商品有机肥生产、制造厂商的,则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销售的有效证明资料,符合肥料生产的合法手续(如投标供应商并非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的,则必须取得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唯一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进行供货的许可);
3、有能力负责产品的及时供给,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所投产品提供长期全面优质的服务;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拒绝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4楼)、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溪镇绿都花城A组团5栋201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4楼)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4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9000.0元;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肥料登记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如投标供应商仅为产品的经销商,并非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
除了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外,还须提交投标经销商自身的相关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资料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所有资料原件核查,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原件备查的不予以接受投标报名。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15058798020,0577-68756669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苍南县农业局商品有机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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