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检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对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检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ZS2015ZFCG007】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编号: JLZS2015ZFCG007
二、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5年4月至2018年3月检测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304000元以内。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本次招标项目范围: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测工作劳务派遣服务外包。
2、项目合同期:2015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共3年。
3、服务项目需求:检测技术工作人员26名。
4、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括: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税费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4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需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6、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投标人2011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投标人必须持附件1-1到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资料报名及开标时均要求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均要求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不能提供全部证明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接收报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本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午14:30~15:00。
3、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
4、开标时间:2015年4月24日下午15:00。
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1、发售采购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六、采购文件售价:合计人民币200元(自带u盘考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七、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文件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九、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l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l 采购人联系电话:13425500393
2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东苑路187号
l 收款人: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l 电 话:0760-88853801
l 传 真:0760-88853801
l 邮 编:528400
l 联 系 人:周先生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