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省第二监狱2015年度大伙房大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省第二监狱2015年度大伙房大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4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省第二监狱委托,就2015年度大伙房大米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2J-B20150300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供货地点为浙江省第二监狱内。具体招标内容为:晚粳米(标一)、晚粳米(特制)、晚籼米(标一)、晚糯米(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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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取得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在浙江省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5)投标人从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单月供货20吨以上粮食类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及结算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业主证明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部门公章无效,发票需体现供货数量,可提供当月满足条件的单张或多张累计发票)
(6)投标报名及开标时的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盖章)报名截止月上溯半年及以上的缴费证明原件),如法人代表亲自到场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允许不用缴纳社保的单位,也可以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7)有固定驾驶员及固定送货车辆(需提供车辆图片、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社保证明原件、健康证明复印件及司法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等)(8)投标人提供的大米必须是不含Bt蛋白基因成分的(需提供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含Bt蛋白基因成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9)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实际控股人或参股人或联系人为非省属监狱系统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10)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11)投标人所中标项不能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以西)诚公馆1号楼9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文一西路558号西溪诚园诚公馆1号楼9楼会议室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58号绿城西溪诚园(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以西)诚公馆1号楼9楼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511476904100015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b、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c、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加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及企业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晨
联系电话:0571-85122486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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