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展览厅布展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件编号:ZFCG-2015-18【下达编号: FJ[GK]20150320008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用途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项 | 布展 | 511314 | 详见招标文件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 0591-88015067 |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注:投标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后须同时在省级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上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投标保证金底单,绑定CA卡(CA卡申请需提前办理。办理客服电话:0591-968806,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188号,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经审核后才能进行电子投标活动。网上投标具体操作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未办理报名手续及网上报名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郑雪妹
联系电话:0591-88318332、87530730转810
传真:0591-87568219
E-mail:zhixin03@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等复印件)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场所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5) 其他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