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财政局2015-2017年度海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海盐县财政局2015-2017年度海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4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海盐县财政局委托,就2015-2017年度海盐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政采(2015)A12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机动车车辆保险。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方必须是在海盐县注册登记,具有法定财产保险经营资格,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东路100号(北楼)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窗口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会议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汇票/电汇/网银/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
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十、其他事项: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直接下载,http://www.hyztb.gov.cn)。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21日17::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网银形式(其它一律不收)交至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盐城北支行,银行账号:385758361579。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崔梁琦
联系电话:0573-86117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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