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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机器人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3 17: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机器人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机器人智能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C2015013-JGK-01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

务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当地税

务机关和社会保障机关开具的具有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销售

授权书原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入账票据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当地税务机关和社会保障机关开具的具有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还需同时提供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3日 15:51 至 2015年04月24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627163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省智能机器人应用技术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邹城市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谢先生 电话:135627163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爱成、陈鑫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济南青年路1号文教大厦北楼10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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