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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泉州森林山庄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3 18:20: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森林山庄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森林山庄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XSCGNA201506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NA2015065

二、项目名称:泉州森林山庄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叁佰叁拾柒元整(¥497337.00);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5、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20150407日起至2015041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 。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可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标书购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042415: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5042415:0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九、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苏先生13338585298。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南安市采购办。

十、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四月三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次采购项目设定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叁佰叁拾柒元整(¥497337.00);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5、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7日 08:00 至 2015年04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购买时间:2015年04月07日起至2015年04月13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 。投标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可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标书购买时,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地址: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丰州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南安市丰州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苏先生133385852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张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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