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县教育局图书及生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7 08:17: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清苑县教育局图书及生活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YCZB2015-010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育红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彦兴 0312-80155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左小弟、刘丽珍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数量:A包图书一批,B包厨房及生活设备:电饼铛、蒸箱、冰柜、冷藏柜、消毒柜、木面案、配菜工作台、储物货架、售饭台、馒头机、和面机、切菜机、大锅灶、炒菜炉、快餐桌、开水器、储物橱、高低床;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A包: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在货到后1个月内按采购人需求分类上架
B包: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出版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图书批发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20人,并且能够出具证明以上20人为本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有经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米及以上的经营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投标人须提供50本样品图书所涉及的出版社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样品图书目录可另行联系代理公司)
B包:
1、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如有全部或部分产品不能生产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A包:(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5)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不少于20人);(6)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7)提供50本样品图书所涉及的出版社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B包:(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有全部或部分产品不能生产);(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左小弟、刘丽珍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传真电话:0312-2011168
清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 YCZB2015-010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育红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郑彦兴 0312-801553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左小弟、刘丽珍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数量:A包图书一批,B包厨房及生活设备:电饼铛、蒸箱、冰柜、冷藏柜、消毒柜、木面案、配菜工作台、储物货架、售饭台、馒头机、和面机、切菜机、大锅灶、炒菜炉、快餐桌、开水器、储物橱、高低床;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教育局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A包: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在货到后1个月内按采购人需求分类上架
B包: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出版商或经销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有图书批发资格的独立法人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不少于20人,并且能够出具证明以上20人为本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有经营场所面积在1500平米及以上的经营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投标人须提供50本样品图书所涉及的出版社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样品图书目录可另行联系代理公司)
B包:
1、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如有全部或部分产品不能生产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前来报名:A包:(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5)初、中、高级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应人员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不少于20人);(6)经营场地的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7)提供50本样品图书所涉及的出版社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9)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B包:(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有全部或部分产品不能生产);(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资料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出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7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左小弟、刘丽珍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传真电话:0312-2011168
清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