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视音频处理设备及总集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FJLQ20156003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委托,对视音频处理设备及总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56003(下达编号:FJ[GK]201502100043)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1 | 视音频处理设备及总集成 | 1批 | 详见标书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0591-38878700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2 | 50英寸带SDI输入的LED屏监视器 | 20套 |
3、预算金额:1437万元人民币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6、联系人:王小姐(购买标书)、黄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0591-63037991、0591-63037985 传真:0591-63037985
(请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的投标人,务必先电话联系。)
8、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9、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代理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
2) 投标人关于投标资格的声明函;
3) 投标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提供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5) 其他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有关证件。如有,需提供。
6) 合同包1:提供所投机柜机架从2012年1月1日至今在省级以上(含正省级)广电机构承制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机柜机架业绩不少于6个(提供合同复印件)。
7)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7.1)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2)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4)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 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13、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