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农业局关于潢川县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潢川县农业局委托,对潢川县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招标项目名称:潢川县2014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物资采购
2、采购编号:潢公采【2015】004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414.7万元。
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划分5个标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采购优质高产花生品种远杂9102良种7.0万公斤;
二标段:采购优质高产花生品种驻花2号良种3.0万公斤;
三标段:采购优质高产花生品种远杂9307良种8.6万公斤;
四标段:采购优质高产花生品种豫花23良种3.0万公斤。
五标段:采购5%精喹禾灵(100ml/瓶)10800瓶,花生拌种剂600克/升吡虫啉悬浮种衣剂(50g/瓶)10800瓶和400克/升萎锈灵·福美双悬浮种衣剂(40ml/瓶)10800瓶。
5、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6、投标人资质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6.1第一至四标段,应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1.1有文件规定品种的品种权或有品种权公司的授权书;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所需种子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6.1.3供应商须具有所需种子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须体现种子的纯度、净度、发芽率、水份);
6.1.4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种子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1.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6.2第五标段,应标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6.2.1农药供货单位应为信誉高、产品质量好的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2.2农药产品必须“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证)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年内具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6.2.3供应商所供农药产品应附有逐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供货时提供);
6.2.4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对所供农药逐批次抽样检测,并封样备查。
6.2.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财务、技术能力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
7、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第一至四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4.种子质量检测报告;
第五标段: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4.农药登记证;5.产品标准证;6.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
公司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公司授权书原件。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供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
(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出示原件备查。)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和采购文件信息: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3、采购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15年4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11、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潢川县农业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137615685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038137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