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鲁河综合治理象湖至万三公路段防汛应急疏挖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贾鲁河综合治理象湖至万三公路段防汛应急疏挖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贾鲁河综合治理象湖至万三公路段防汛应急疏挖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农经【2014】6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贾鲁河综合治理象湖至万三公路段防汛应急疏挖工程
2.2建设地点:贾鲁河象湖出口(桩号53+000)至万三公路(桩号57+800)段
2.3建设规模:河道治理范围自象湖出口(桩号53+000)至万三公路(桩号57+800)段4.8公里,建设内容包含河道开挖、清淤,堤防加宽加高、边坡防护,堤外微地形填筑,以及桥梁防护等内容
2.4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和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3)
(4)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不得在其他在监工程中担任总监职务(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5)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拟派人员中须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投标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以河南省水利网水利建设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公示网页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证、无在监项目承诺书,3人及以上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企业类似监理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河南省水利厅信用备案网页版。
4.2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
4.3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郑州市水务局网》上公开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
联 系 人: 吕女士
电 话: 0371-8752809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