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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2014-2015年度冬春期间救助大米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3 09:0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天柱县民政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天柱县2014-2015年度冬春期间救助大米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天柱县2014-2015年度冬春期间救助大米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GZGC-2015LY-1008

三、项目序列号:GZGC-2015LY-1008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05.60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天柱县2014-2015年度冬春期间救助大米采购项目 220吨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有能力承担本采购内容的供货及相关售后服务;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6. 有效的全国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一份;10.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成为会员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会员注册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扫描件务必清晰)。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现场核验,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证件核验合格后,需提交一份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红公章存档。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3日 09时00分 - 2015年04月22日 17时00分
    2.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dnggzy.cn/qdnztb/)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3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3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十一、收款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银行账号:18910121050000330R13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柱县民政局
      地址:天柱县
      联系人:龙凌云
      联系电话:1598551766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松
      联系电话:0855-8128569
      传真:0855-8128569
      邮箱: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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