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普安县民政局(采购单位)委托,就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州公易采【201503】-021
三、项目序列号:州公易采【201503】-021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00万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普安县民政局冬春救助粮采购项目 | 400吨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 (投标供应商需从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3日09:00前)
5、本项目采用会员网上报名,不接受非会员及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会员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可点击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公告下端“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浏览注册会员和网上报名流程。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4日 09时00分 - 2015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2.地点:网上报名成功,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ztb.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 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义市会展中心D区桔山广场旁)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
银行账号:2889010001243100575551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普安县民政局
地址:普安县盘水镇环城西路41号
联系人:汤林
联系电话:1388591525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秋香 曹淑艳
联系电话:0859-3736116
传真:
邮箱: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