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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信息相关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2 14: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决定就信息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单位投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息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5007-XXSB
    二、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分包:EnCase购买及升级          数量: 新购5套,升级6套
    第二分包:手机取证系统(教育版)    数量:1套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预算:第一分包 人民币370000元整(大写:叁拾柒万元整)
                第二分包 人民币2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参与本次采购的投标人要求
    为保证质量,需选择一家有实力、有资质、有类似业绩、信誉较好的单位来实施。为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必须满足:
    1.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
    3.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质量保障证明与售后服务体系并取得相关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应有其近两年内被三家及以上单位使用的先例,需提供合同或结算书、中标通知书及用户调查意见表等证明材料,并提供用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通报有关监督部门。
    6.投标人不允许挂靠及借用资质,一经发现任何形式的挂靠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且投标人及出借资质单位都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进入采购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招投标及日常采购活动。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等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若投标人的投标货物不是自己生产的,则应提供投标主要货物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或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9.已购买本采购文件。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标后,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允许分包、转包。
    11.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四、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7日——2015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体日除外)。
    采购文件出售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科研楼511办公室
    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4月21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14:30(北京时间),过时拒收。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楼508办公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行政科研楼321会议室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28号    邮政编码:210046       
    网址:http://www.forestpolice.net/     http://zcc.forestpolice.net/
          http://njjx.forestry.gov.cn/     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联系人:黄巧兴 胡京林     联系电话:025-85878721、85878966
    使用部门联系人:吴育宝          联系电话:025-85878902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八、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拟参与投标时,请按下列标准缴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分包人民币肆仟元整,第二分包人民币柒仟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之时或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并送达,逾期做弃权处理。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异地)、转账支票等,采购人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支付。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无。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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