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关于禹州市梁北镇箕啊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禹州市梁北镇箕啊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次)已由豫环文【2014】154号、许财预指【2013】586号、梁政文【2014】9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三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禹州市梁北镇箕啊2013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次);
2.2 工程编号:JSGC-S-2015004
2.3 工程规模:工程预算约175.01万元;
2.4 工程地点:禹州市梁北镇;
2.5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发包方式:总承包;
2.7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有不小于本工程造价的类似业绩(2012年以来);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项目经理有无在建情况进行查询);
3.4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3.5 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
4.3联系电话:0374-2077866。
5.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查验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5.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资质证书(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5.3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相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叁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企业报名时不得借用、租用或挂靠他方资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委托代理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如发现投标企业报名时项目经理有中标其他工程且未竣工验收的,将取消本次投标人资格。
6.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6.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6.2 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楼(中楼)922房间;
6.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禹州市梁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4-81003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禹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0374-8111255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