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档案局的延庆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的招标公告
延庆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延庆县档案局,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现为该项目招标发布如下公告,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名称:延庆县档案馆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项目
二、招标内容: 对档案局文书档案及卷宗进行数字化整理包括拆卷整理、全文扫描、图像处理、校对、挂接、条目和全文移动硬盘备份等,并对扫描档案条目著录到文件级、扫描数据后期维护等,中标方负责档案数字化加工,并提供专业设备及操作人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总投资约为150万元。
五、建设单位:延庆县档案局
六、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
以下各项要求是作为衡量投标人是否合格的必要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较高的信誉,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良好的声誉和业绩;投标人要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并在北京市拥有长期固定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3、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4、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条件
各潜在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上所述复印件两份,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多出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择7家进行该项目的投标。
公示时间:2014年04 月02 日至2014年04月07 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4年04月02 日至2014年04月0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工业大厦413室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10-58405860
备注:1、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各潜在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