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五联花园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招标编号:0628-156102104311)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0628-156102104311
2. 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
安置房项目电梯 | 35部 | 人民币1000万元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3)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需为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5)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其它币种按公告当日汇率折算);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需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其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3000万美元(其它币种按公告当日汇率折算),具有独立自属的电梯试验塔。
(6)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
(7)制造商在南昌需设有经工商注册的分公司且分公司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能提供及时快捷的售后服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代表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代理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
(4)制造商的独立自属电梯试验塔承诺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制造商在南昌所设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分公司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4月3日起2015年4月10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30~17: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四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8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4楼6号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李严波
电 话:0791-86259341
传 真:0791-88860957
电子函件:jxzb4@126.com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分理处
账 号:9558851502000123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