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开封市禹王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汴禹发改(2015)4号文批复实施,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汴禹发改(2015)4号;
3、工程地点:开封市禹王台区境内;
4、建设规模:柳林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社区内部住宅楼及商业供用工程;
5、投资金额:人民币约119万元;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二标段:开封市南郊乡柳林新型农村社区供配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
二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8、计划工期:施工:7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工期;
9、质 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二、资格要求:
2.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电监会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综合资质的监理企业;投标人拟派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开具日期在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4投标人是外省企业的应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参加投标。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资料: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及项目经理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编制目录,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 经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报名的投标单位在该项目期内不得更换项目经理,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
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投标单位报名结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 4 月 2 日至2015年 4 月 9 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时 30 分至 4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11 号窗口(5015室)报名(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施工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800元;监理招标文件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禹兴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117375、186378122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139386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