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及医用中心供氧、吸引及传呼系统工程
西平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及医用中心供氧、吸引及传呼系统工程
1、招标条件:
西平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及医用中心供氧、吸引及传呼系统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平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XPGC-2015-030
2.2建设地点:西平县人民医院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2.4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和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工 期: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西平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ICU位于大楼二层,共设置20张病床,其中隔离病房一间。PICU、NICU位于大楼四层,其中PICU设置病床12张,单间病床3张,另有隔离病房一间,NICU设置总病床32张,其中重症病房一间,蓝光病房一间,早产儿病房一间,一般监护病房一间等五个区域。所有辅房及布置见施工图。
第二标段:西平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医用中心供氧、吸引及传呼系统工程;范围包括:中心供氧系统;中心吸引系统;对讲呼叫系统;医用设备带、终端、电源及照明系统。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1.2一标段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国内承接过ICU、NICU、PICU装饰装修工程至少1项,以合同或检测报告为准。
二标段医用中心供氧、吸引及传呼系统工程: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压力容器1级);医用中心供氧、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两年内完成同类项目的有效证明材料。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一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拟派二标段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必须有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申请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1.4拟投入本项目的五大员(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须具备岗位证书。
3.1.5投标申请人所投标的主要设备如果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生产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实际制造商对其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该制造商正式授权投标申请人投标该设备的证明文件或唯一授权书。
3.1.6投标企业须提供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7本次招标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含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
3.1.9本项目每个投标人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2015年 4 月 2 日至2015年 4 月 9 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一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书;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记录证明;项目业绩。
二标段: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书;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用中心供氧、医用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主要设备授权书;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记录证明;项目业绩。
以上列出的资料须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两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还。
4.3授权委托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更换。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售 价: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人民币元,图纸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转入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递交截至时间:2015年 4 月 24 日下午17:00分
开户名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平支行
帐 号:41001508910050211183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叁万圆整
二标段:人民币叁万圆整
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须持转账凭证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领收据,未预交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 年 4 月 27 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点),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 4 月 27 日 09时00 分在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10、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西平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王院长
联 系 电 话:135076421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8134493721/0396-3333721
11、监督单位及电话:
西平县住建局:0396-6221502
西平县纪委监察局 0396-6269993
2015年3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