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水利局广西平乐县(城区左岸印山段,平乐镇福兴段,沙子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平乐县(城区左岸印山段,平乐镇福兴段,沙子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平乐县(城区左岸印山段,平乐镇福兴段,沙子镇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PLZC-HY201505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见附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服务范围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和工程勘察证书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02日 08:00 至 2015年04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4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咨询、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4年3月至2015年3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的在编证明)和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4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少境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312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乐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平乐县安良街7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周振宇 0773-7882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少境 0773-2831282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秀峰区骝马山北巷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