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竹竿镇河口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山县竹竿镇河口集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已落实。招标人为罗山县竹竿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罗山县竹竿镇;
2.2建设内容: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和亮化工程;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由企业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报名期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新十街与新七大道交叉口)报名。
4.2报名时须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两人亲自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否则,不接受报名手续。
4.2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投标人红章复印件二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统一采取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汇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专户。
接收帐户户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5 年 4月23日14时 00 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竹竿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939773612
招标代理人:河南圣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2208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371-65752216 13693713986
业务监督电话:0376-636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