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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点街路牌匾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2 11:28: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SZFCG—J2015ZX026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点街路牌匾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种类:重点街路牌匾整治项目。


  二、投标方必须具备的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室内外装饰装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国家注册三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电焊工须具有焊工证。


  4、投标方须具备后期质保维护能力,为保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方须在吉林市市内设有公司或子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以营业执照为依据)。


  三、 索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室内外装饰装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文件、拟派出的电焊工人的焊工证、法人授权函、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决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或产品,需提供相关许可证照。


  五、索取文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持存款底单进行领取登记;凡未进行领取登记的,其文件恕不接受。


  六、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或需要澄清的应以书面材料提交,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将根据各供应商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口头提交的问题不予答复。


  七、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第一包(解放西路路段)人民币68.98万元(投标保证金6000元);第二包(解放北路路段)人民币101.41万元(投标保证金10000元);第三包(辽宁路、辽北路、天津街、越山路路段)人民币39.55万元(投标保证金3000元);第四包(珲春街路段)人民币69.82万元(投标保证金6000元),不接受超出采购预算的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保证工期,投标方只能对上述四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时供应商须携带制作牌匾所需相关材料实物小样。


  八、工期及付款方式: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8月31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价款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如中标方正常履约,待质保期(1年)结束后付清余款。


  九、索取文件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本公告所提及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十一、招标文件发出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日9:00-15: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9时10分。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4月21日9时10分。


  十四、开标地点: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市政府3号楼,牧业局办公楼二楼)。


  十五、联系单位: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48507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2号楼108室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鄂女士


  吉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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