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医用、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医用、乘客电梯
采购及安装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设备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的委托,对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医用、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商参加。
一、招标编号:GZB-2015-0301
二、招标项目: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医用、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招标为1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电梯制造商的授权或代理资格;
3.8必须在云南省设有常驻机构或者办事处,有专业技术人员常驻云南,能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采购文件,不办理邮寄:
5.1营业执照副本;
5.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3公司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6日至2015年4月10日每天8:3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七、响应招标文件递交和开标
7.1响应招标文件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14:00-14:30,提前或逾期均不予受理。
7.2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的具体要求按招标采购文件的规定。
7.3开标地点: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厅。
7.4开标时间:2015年4月28日14:30。
采购单位:大理州人民医院凤仪分院
联系人:张国元
联系电话:13908729138
项目组织: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872-2323176
大理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