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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14年蚁药及鼠药采购Ⅱ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7:19: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14年蚁药及鼠药采购Ⅱ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ZSZHG0526JA,采购表编号:农业(140212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14年蚁药及鼠药采购Ⅱ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品目一:红火蚁药(饵剂):29万元,品目二:红火蚁药(粉剂):6万元, 品目三:灭鼠毒饵:1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2014年蚁药及鼠药采购Ⅱ;

2.         采购内容:

品目一:红火蚁药(饵剂):3.5

品目二:红火蚁药(粉剂):1

品目三:灭鼠毒饵:12.5

3.         实施时间:在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品目或全部品目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品目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41日至201548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品目一:红火蚁药(饵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生产或销售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或销售证明书(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上的防治对象为红火蚁,剂型为饵剂);

4.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生产许可(批准)证。

5.   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7.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品目二:红火蚁药(粉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生产或销售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或销售证明书(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上的防治对象为红火蚁,剂型为粉剂);

4.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生产许可(批准)证。

5.   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7.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品目三:灭鼠毒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且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生产或销售经营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或销售证明书(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4.   投标人须提供报价产品生产许可(批准)证。

5.   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开标时需递交原件核查,没有提交原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7.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各品目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41日至20154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421日下午02:30-03: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421日下午03:00

4)   开标时间:        2015421日下午03: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各品目3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²  采购人:中山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

l      话:0760-88224005

l  联 系 人:谢小姐

²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016516010018025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l      话:0760-882203000760-882330132(前台咨询)

l      真:0760-88383654

l      编:528403

l  E - mail0760520@163.com

l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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