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附属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7:2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附属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裕采G2015G061 | ||||
工程名称 |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行政服务中心附属工程 | ||||
工程地点 | 六安市裕安区 | ||||
招标(建设)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工程概况 | 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行政服务中心附属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污水、给水、雨水、照明、花岗岩、食堂装修等内容,总投资约105.5万元。 | ||||
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 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人员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且报名注册建造师需和投标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 | ||||
建设规模 | 同工程概况 | ||||
招标范围 | 道路及排水 | 标段数 | 1个 | ||
发布时间 | 2015年4月1 日 |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10日 | ||||
报名方式 | 现场报名(地点:裕安区行政中心四楼采购中心) | ||||
联系人 | 汤涛、杨传明 | 联系电话 | 0564-3301862 | ||
备注 | ①本项目只接受裕安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报名,未申请的投标人请及时在网上办理申请手续。 ②投标申请人提供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③申请后请到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需提供核查原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委托人、建造师,联系方式等信息) ④请报名单位自行至裕安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递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