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尚德中学及连江县丹阳中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连江尚德中学及连江县丹阳中心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5017
2.招标项目名称: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4 月1 日至2015年4月 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5.本项目联系人:林嘉伟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Http:// 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6.2.合同包二:投标人所投录播主机及管理系统提供3C认证;
6.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9:15(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1日上午9:15 (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
10.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