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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高速公路2015年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2 08:3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荣乌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白龙乡远达度假村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713077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97505、85026708

 

采购数量:荣乌高速公路2015年交通量调查站建设工程

采购用途:K903+965处增设1套激光式交通量调查站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荣乌高速公路K903+965

供货时间: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计划工期2个月,试运行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已独立成功地完成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含监控系统)或交通量调查站工程施工业绩。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报名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最多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 年 4 月 2 日至 2015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414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2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2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裕翔街1号美华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项目联系人:马霄

联系方式:0311-80897505、85026708

传真电话:0311-87283048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5026708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ebgp.gov.cn/)上发布。

备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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