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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2015-2017年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16: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编号:CEIECZB01-15CS021

2采购人名称:北京协和医学院

3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三条9

4、采购人联系方式:pumcsy@126.com

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协和医学院“2015-2017年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服务采购项目

7、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1

2015-2017年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服务

合同签订后3

8、项目预算:人民币220万元。

9采购用途:学生对外交流服务。

10、简要技术要求:代办前往目的地国家签证。

11、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包,售后不退。本项目共1个包,投标人只可投完整的1包,不可以拆包投标。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请按本公告第20条所述我公司账户信息汇款,随后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我公司,并注明:购买招标文件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姓名及其e-mail地址、拟投标包号等内容,并联系我公司确认传真信息,我公司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时间:201541日至201549止,每天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室。(北师大加油站旁,教育报刊社院内)。

14、投标截止时间:20154221330(北京时间)。

15、开标时间:20154221330(北京时间)。

1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6层会议室。

17、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7.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7.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7.3   投标人须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

17.4   投标人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7.5   投标人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7.6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7.7   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税收记录的复印件;

17.8   投标人须提供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17.9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7.10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11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17.1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7.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8、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9、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思佳、张涵睿、刘思远

电话:010-5989311531173118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北师大办公楼603

邮政编码:100082

20、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号:336356023724

 

 

 

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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