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那黄小学迁建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那黄小学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良发改投资﹝2014﹞129号、良发改投资〔2015〕1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城区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号:20150323-1
项目编号:GJZX-2015-116
建设地点:良庆大道以西,庆林路以北。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3409.34㎡,其中1栋行政办公楼,层高:4层;2栋实验教学楼,层高:4层,2栋普通教学楼,层高:4层;1栋风雨球馆,层高:3层;1栋风雨连廊,层高:4层;1栋钟楼,层高:5层,地下室1层。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86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450 日历天
本次招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时止。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招标范围:校舍建设及装修工程、体育活动场地,绿化景观、道路地坪、围墙、大门、室外水电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内容的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及南宁市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本项目不接受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为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南宁市建设行业企业信息库的信息要一致)。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 日 9 时至 2015 年 4 月 9 日 17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nnjs.net)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5 年 4 月 2 日至 2015 年 4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到南宁市金花路3号建管大厦一楼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本人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获取图纸。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4 图纸押金 5000 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nnjs.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南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01992)
南宁市良庆区监察局:0771-4508812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0771-4512000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0771-4513681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金象三区景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
华二街1-1号 福酒家)3楼
邮 编: 530200 邮 编: 530021
联 系 人: 卢菲凤 联 系 人: 蒙坚美
电 话: 13878729117 电 话: 0771-5845806
传 真: 传 真: 0771-584580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http://www.gxchengjian.com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5201010010050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