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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31 17:08: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平塘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GZJH-2015-G08Z

三、项目序列号:GZJH-2015-G08Z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结合本项目每日保底量,预算控制金额为每吨68.5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 1  
    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本项目共设一个分包,投标单位需针对整包进行投标;
招标内容: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招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垃圾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0.投标人须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3家(含3家)以上托管运营经验;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垃圾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家及以上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合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1日 09时00分 - 2015年04月21日 16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十一、收款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账号:2405040129200043639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塘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塘县
      联系人:严清凡
      联系电话:135954246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18585037608
      传真:
      邮箱:

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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