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平塘县城市管理局(采购单位)委托,就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GZJH-2015-G08Z
三、项目序列号:GZJH-2015-G08Z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结合本项目每日保底量,预算控制金额为每吨68.50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项目 | 1 |
招标内容:平塘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招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垃圾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10.投标人须具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托管运营3家(含3家)以上托管运营经验;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及加盖清晰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生活垃圾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家及以上垃圾填埋场运营托管合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01日 09时00分 - 2015年04月21日 16时00分
2.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八、投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九、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2日 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二楼)
十一、收款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账号:2405040129200043639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塘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平塘县
联系人:严清凡
联系电话:135954246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穆先生
联系电话:18585037608
传真:
邮箱:
贵州君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