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XFZB-2015-03-1(2015侯财购计[011-1]号) 2、招标项目内容: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教学设备等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全彩LED显示屏 | 教学设备 | 教学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 | 13600852597 | 闽侯县 | 小学功能室设备 | 教学设备 | 教学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青口小学学区 | 13600852597 | 闽侯县 | |
3、预算资金:68.5966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4-01至2015-04-16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五一中路188号汉庭酒店2楼(汽车南站旁) | 6、联系人: | 陈炜芹 | 7、联系电话: | 0591-88002309 | 传真: | 0591—88002607 | 公司网址: | | E-mail: | fjxfzb@126.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人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若有)。(3)若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等认证),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5)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副本可用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4-23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4-23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负一层).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100026211970010002 | |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5-4-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