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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瑞昌市人民医院肺功能仪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4-01 08:3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瑞昌市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瑞昌市人民医院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肺功能仪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RCZFCG-2015-45
二、项目名称:肺功能仪设备1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1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本次项目采购需求。
2、单位法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明确其授权范围、时限、区域)
3、具有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或地税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含医疗器械器械项目及年审记录);
6、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
7、提供加盖投标单位企业法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员的委托授权书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8、投标人的身份证及联系电话(公司和个人均要提供);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投标人须知:
1所投产品必须是国家正规、合格产品,并取得相关认证资格。
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缴纳场地服务费30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41日至20154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及售价:每份20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购买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认证资质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49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49日上午11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十一、答疑: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请于201547日上午9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到我中心。否则,将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条款,对投标人的疑问我中心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回复,需回复的重要内容将在201548日下午1600之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公布在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招标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十二、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陆佰元整,未中标者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 款 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九江瑞昌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792900064800056(请在备注中注明付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先生?? 13970212349????? 真:07924819501
采购单位联系人:罗先生??????????? 话:13507022593
十三、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si.gov.cn/jxzbw/)、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rcxzfw.com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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