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关于丰台区彩叶工程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的委托,就丰台区彩叶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丰台区彩叶工程
二、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园林绿化局
三、采购人地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38号甲
四、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83063236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预计合同额(万元):48.24万元
九、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十、招标范围及要求
1、丰台区彩叶工程,包括不限于种植工程、灌溉工程等。
2、施工要求,详见设计及招标文件。
十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工作满2年,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的工作业绩。
4、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5、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报名。
十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7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宋庄路宋家庄交通枢纽2区三层
十四、资格审查方式: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少于7家时,将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包括7家)时,将采用资格预审。
十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2、项目联系人电话:15810679148
十六、其他情况说明
1、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持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须提供进京《备案证书》、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2、本项目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传真、和邮寄报名。投标人报名前需与报名联系人约定现场报名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维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