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31 08:2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号:YCZB2015-017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迎宾中街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翠茹 联系电话:0312-795005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建彬 0312-2011168 139312739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境内
监理服务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姚瑞青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清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编号:YCZB2015-017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迎宾中街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翠茹 联系电话:0312-795005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建彬 0312-2011168 13931273910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境内
监理服务期: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23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2015年4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姚瑞青
联系方式:0312-2011168
清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保定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