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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31 08:2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采购项目名称:保定市清苑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YCZB2015-019

采购人名称:清苑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清苑县迎宾中街30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翠茹   联系电话:0312-7950057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建华南大街789号十方商贸城10#楼607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建彬  0312-201116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共一十九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2个村、16所学校打井工程
第二标段:1个村、17所学校打井工程
第三标段:2个村、20所学校打井工程
第四标段:7个村、13所学校打井工程
第五标段:3个村、24所学校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六标段: 6个村、19所学校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七标段: 3个村、23所学校电气设备采购及安装
第八标段: 23所学校饮水工程
第九标段: 24所学校饮水工程
第十标段: 29所学校饮水工程
第十一标段:牛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二标段:张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三标段:李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四标段:南闫庄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五标段:北和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六标段:石头桥、李胡桥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七标段:邵庄、翟庄、杨村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八标段:北营头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第十九标段:申庄、许家洼、北杨庄村内管材、管件等采购及安装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打井,电气设备,学校饮水工程,村内管材、管件供货及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清苑县境内
工期(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所投标项目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还应具备:
一至四标段:
(1)具备打井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2)具备有效的钻井安全施工证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至七标段:
(1)具备安装调试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电气设备的授权;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电气设备检测报告;
(3)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4)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八至十标段: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至十九标段:
(1)具备招标货物生产、安装及综合服务的厂家,履行招标中各项规定的生产企业;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或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3)具备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管材、管件等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4)具有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6)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一至四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钻井安全施工证副本(资质到期的提供设区的市级水利部门出具的办理续期的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至七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电气设备的授权书(代理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至十标段: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十一至十九标段: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通过通知书、检测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开标时提供原件,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7日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在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代理机构室(清苑县建设北路541号)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第一、二、三、四、八、九、十标段为2015年4月23日 9 时 00 分,第五、六、七、十一至十九标段2015年4月24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第一、二、三、四、八、九、十标段为2015年4月23日 9 时 00 分,第五、六、七、十一至十九标段2015年4月24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清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李建彬  姚瑞青   
联系电话:0312-2011168
清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0312-7950975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保定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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