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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3-31 09:0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规定,我中心受州财政局的委托,对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厂、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
触控一体机、高拍仪、组合黑板采购,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
3、项目编号:招标公告:CZYZC(2015)第43号
委托代理编号: 2015 -07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提供触控一体机、高拍仪原厂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招标文件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下载阅读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文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本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3)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补遗或变更公告的形式发布在相关媒介上。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5年0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3)开标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321号)二楼第三开标厅。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0878-6168885      0878-6168887
传真: 0878-6168886
    8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查老师       0878-3121942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CZYZC(2015)第43号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根据采购单位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的采购申请,经州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该项目设备进行招标采购,热诚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的厂、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CZYZC(2015)第43号
2、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3、财政批复预算:4970000.00(大写:肆佰玖拾柒万元整)
4、交货地点:项目学校
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5年04月2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号开标厅(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6、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7、投标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投标,并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3天前将肆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可简写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9、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以下账户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号:552381601018010044929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号:100646320260010001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鹿城南路分社
    号:2700005565016012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楚雄州教育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室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
6)需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投标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触控一体机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同一品牌且同一型号触控一体机只能算一家供应商,如果有多个投标人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参与投标的按一个供应商计算。
8)投标人须提供触控一体机、高拍仪样品,组合黑板主材质样品,并于开标当天上午11时前在一号开标大厅安装完毕。
9)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11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省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科;电话:0878-6168887;传真:0878-6168886。
13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标准以及技术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产品,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项目评审时,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提供的替代产品的响应性进行审查。
15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6)本项目无需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转包和分包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商务部分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
(2)投标函;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证件
(5)投标设备质量保证书、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
(6)企业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②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技术部分文件
(1)技术规格偏离表。
(2)因一体机并非支架安装,需嵌入黑板,安装后会对一体机背面和所有侧面形成遮挡,为确保常用输入输出端口方便快捷使用不受影响,投标人需提供详细解决方案。
(3)投标人需提供详细的设备性能说明(原厂产品说明书及宣传彩页),特别是表明触控一体机先进稳定可靠性的相关指标的详细说明、白板功能的详细说明。
(4)质量保证措施。
(5)详细交货资料清单。
(6)其他声明:
①售后服务承诺;
②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
③人员培训计划。
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内容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6、业务联系电话: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电话: 0878-6168885      0878-6168887
传真: 0878-6168886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查老师       0878-3121942
7、本项目为一包采购。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成本费、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包括商检、技术监督局检验)、技术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报价。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9、质保期限:质保期按国家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具体承诺,在签订合同时成为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10、售后服务:要求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现场处理,72小时内处理完毕或更换备机。在履行合同中,根据不满足的次数,扣除相应的质保金,具体内容合同条款中约定。
11、合同订立及供货、施工期: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与建设学校确定详细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12、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待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并通过整体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总价款的85%,待项目审计完毕一个月内再付总价款的10%,5%作为质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无息退还。
13、投标文件一式三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4、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所须的证明材料的;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技术参数及数量
一、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触控一体机
显示器特性:
1、显示类型:LED背光源,有效显示尺寸≥84英寸;
2、分辨率:≥3840×2160
3、亮度:≥450 cd/m²
4、对比度:≥5000:1
手写屏需求:
1、 6点触控,满足多人同时书写,互不干涉。
2、 防水防尘。
3、 响应速度快、线性误差小。
输入输出端口:
1、由于本项目一体机并非支架安装,需嵌入黑板,安装后会对一体机背面和所有侧面形成遮挡,因此投标人必须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常用输入输出端口使用不受影响,方便使用。
2、 常用输入输出端口类型有VGA、HDMI、USB、RJ45、Audio等,端口数量满足教学需求。
内置电脑配置:
CPU:Intel ≥i5;内存:DDR34G;硬盘500G ;集成网卡≥100M
集成WIFI,含无线键盘鼠标,电脑可独立拆卸设计。正版Windows7专业版操作系统。
设备先进稳定可靠性:
1、具有抵抗强光功能、防死点功能、智能识别物体形状技术、智能黑板擦功能。
2、外观结构美观安全,利于嵌入式安装,有效防尘通风散热,书写屏采用全钢化玻璃,防划防撞防尘防水防眩光;
3、有集中远程管理系统软件,可实现对多机器集群管理与远程控制,包括开关机、信号控制、信息发布、设备管理、用户控制等。
教学功能:
1、 具有完善的交互式教学功能,具有良好的教学互动性。
2、 提供丰富的、适用于中小学的教学工具。
3、性能稳定,技术先进。
其它:
必须配备整机遥控器、手写笔。配备电子教鞭、PPT翻页器。
商务条款
1、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属于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备3C认证证书,并提供专业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所投产品防雷击、防静电,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二)高拍仪及配套组合黑板
高拍仪
 cmos摄像头,≥800万图像有效像素。
 具有A3幅面扫描、快速抓图、视频录制等功能。
配套组合黑板
采用合成树脂制造的绿色黑板,无反光,书写轻便,书写无噪声。采用全铝合金外框,整体结构稳定牢固,黑板长不少于4米,高度需与所投液晶触摸电视一体机相匹配,采用4块板设计,两块固定,两块可移动,移动板打开时使用触摸一体机教学,关闭时作为传统黑板使用。
安装施工
 投标方需提供整套设备的安装集成服务。
 
二、需求数量
 
触控一体机(含组合黑板)(套)
高拍仪(台)
1
楚雄一中
8
8
2
师院附中
24
24
3
师院附小
11
11
5
实验中学
42
42
6
实验小学
11
11
7
实验小学古镇校区
24
24
8
永安小学
22
22
9
州属学校录播教室专用
9
9
10
数据中心机房专用
4(不含组合黑板,需配支架)
0
11
 计
151 + 4
151
 
第四部分 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公开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人参加。宣布被接受的投标商及各投标商的投标报价。
二、评标机构
评标机构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组成。
三、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法、择优、保密”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
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
四、评标纪律
1.对评标内容和评标办法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2.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外传和泄露;
3.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
4.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
5.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标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6.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向现场监督人员请假;
7.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
8.评标期间,未经允许评标委员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外的其他参加评标会议人员,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并交现场监督人员保管直至评标工作结束。
五、评标程序
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符合性评审详细评审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
六、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所采用 “综合评分法”。
(一)符合性审查
在详细评标之前,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认定为废标。
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或样品逾期送达的;
3.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4.未按要求提供全部样品的或样品实际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5.没有投标报价的或有多个投标报价且未指定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的;
8.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9.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10.投标人未按要求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但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2.合同付款条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3.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
14.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二)详细评审
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委通过查看投标人标书和提供样品情况,进行评审打分。
(三)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标段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投标人的综合得分B =F1+F2+F3
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服务部分(含业绩部分)的得分;
F1=价格分(满分40分)
(1)评标基准价:通过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2)得分计算: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F2=技术得分(满分5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产品技术参数性能(满分为50分)
1、产品技术参数(15分):
1)满足技术参数要求(10分);2)显示特性、内置电脑配置、高拍仪参数等主要参数出现正偏离的酌情打分。(0-5分)
2、解决方案(15分):根据手写屏方案、输入输出端口方案、抵抗强光功能、防死点功能、智能识别功能方案、外观结构、组合黑板施工方案对比打分。
3、软件功能性能(20分):根据教学软件、远程管理软件性能对比打分。
F3—服务部分得分(满分为1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服务部分F3
(满分为10分)
售后服务
6分)
按照投标人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人员保证措施等因素由专家组进行对比评分(6分)
业 绩
(4分)
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评委对比酌情打分(4分)。(原件备查)
七、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和建议推荐中标人名单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五部分 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在“云南政府采购网”及相关网站上公告,公示期满无质疑的,向中标的厂、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过程由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进行全程监督。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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