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纳税人停车场(漏项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鹤山市纳税人停车场(漏项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鹤山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纳税人停车场(漏项部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纳税人停车场(漏项部分)招标(招标编号:HS15135G24)。
2、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8号。
3、用途:纳税人停车场(漏项部分)。
4、数量:一项。
5、简要技术要求:配套工程包括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室内地坪工程,室外电缆工程、排水工程。
6、完工期:自施工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审查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审验。我中心在审验后会收取前四项的复印件和第5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政府采购部)。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以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本项目的标书费(户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号:103302516010005113)。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2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3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二楼/鹤山市沙坪镇新城路612号
招标项目联系人:麦先生/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02662/0750-8810930
传 真:0750-8202661/0750-8995861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广东省江门市鹤山永安支行
账 号:44001670739053001154
(注:投标保证金不能以个人账户汇入)
鹤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