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田林县2014年度县级储备粮补库收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就《田林县2014年度县级储备粮补库收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田林县2014年度县级储备粮补库收购
二、招标编号:GXBSZC2015-G1-2057-XY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收购县级储备粮(稻谷)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单位,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 月7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西信永工程咨询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招标部);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如下资料一份: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⑵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⑶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⑷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纳手册 (缴费时间: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 (注:如无养老保险手册须提供该公司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银行底单及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⑻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5.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否则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投标人按不低于其投标总价的1%交纳(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户名: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158 5750 2819;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5年4 月20日15时 0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 月20日15 时00分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开标。
十一、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13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77618823、0776-2660682、0776-2660690(传真)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