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市船营区部分市政工程维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吉林市船营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任务通知书,由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吉林市船营区部分市政工程维修维护项目。
2.2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内容包括:雨、污排水管线,检查井,方砖铺设及调整,水泥路面维修,沥青路面大修、中修等。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工程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2.5工期: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0月30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6资金来源:财政。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小型自备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施工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文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上述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吉林市旅游宾馆6楼会议室。
5.2施工、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废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吉林市财政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市船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吉林市望云街545号
联系人:李可 电话:0432-680706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望云北街17号
联系人:颜雪竹 电话:0432-62086186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