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静安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工程管理署的委托,对2015年度静安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竞标人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5年度静安区建设工程监督抽检检测项目
2、项目编号:HZ15CG030FJ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内容:
对区内建筑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脚手架及模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建筑节能项目的监督抽检检测。检测次数按实际安排工作次数,具体项目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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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的竞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 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4、具有与上述检测内容相符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5、具备近两年相关类似业绩或成功案例,能提供相关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文本;
6、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场所可开展预防服务活动和提供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上述检测内容相符的“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3、类似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文本;(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5、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场所和提供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的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盖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
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竞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竞标文件为准。竞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磋商小组决定。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
此项目公告日期为2015年3月30日至4月8日,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8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接受竞标申请人的报名。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报名地点:上海市陕西北路917号219室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13:30时止(北京时间)
2、磋商会时间及地点:
磋商会时间: 2015年4月17日13:30时(北京时间)
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3楼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费:本次竞争性磋商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服务商按5700元支付。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工程管理署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陕西北路917号219室
邮 编:200040
联系人:糜哲明 汤璟雯
电 话:021-52137818/52139090*508
传 真:021-52137810
Email: zhb@huzhong-group.com
如果竞标人认为本次磋商对竞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报名或竞标截止之前直接向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询问和质疑。
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