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关于征集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入库的
通知
各有关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适应政府采购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在平顶山市区域内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自愿加入平顶山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库的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征集入库,欢迎各社会代理机构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代理机构登记的原则
坚持“公平 公开 公正 自愿”的原则,具备在省以上财政部门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社会代理机构可申请入库。
二、各社会代理机构须提供的资料
(1)社会代理机构基本情况简介;
(2)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在省以上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网站的登记证明材料;
(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其它相关的代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7)经营场所及营业面积证明(房产证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8)2014年度以来的政府采购代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9)在平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业务人员详细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等)及相关证书(经政府采购部门培训合格证及相关的专业证书);
(10)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所需的办公设备清单;
(11)内部机构设置、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工作流程;
(12)服务承诺书。
四、审核入库程序
1、将提供文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两套,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一并校验)于2015年4月3日17:30前交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管科(市财政大厦607房间)。
2、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所提供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3、初步审查合格的社会代理机构,由政府采购办及相关部门抽取有关专家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合格的予以登记入库。
五、其他要求
利用多个资质申请入库的,取消在平顶山区域内的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资格。
六、联系电话:0375--2627591。
联 系 人:赵 玮
附件:1、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登记表[点击下载]
2、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服务承诺书
二○一五年3 月30 日
附件2:
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服务承诺书
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登记入库的要求,我方郑重承诺:
一、我们已经认真阅读《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登记入库的公告》的相关内容,完全理解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入库工作。
二、保证此次提供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均真实、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三、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四、保证在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代理服务费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
五、接受平顶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方将严格按以上承诺进行服务,凡我方违反上述服务承诺的,愿接受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我方依法进行处罚。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