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鄞州区姜山镇路灯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鄞州区姜山镇路灯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3-27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鄞州区财政局批准,现就鄞州区姜山镇路灯养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NB15073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范围、期限及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投标人要求为宁波市范围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宁波市范围有工商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且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年检合格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城市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3月27日至 2015年4月6日,上午8:30-11:15 ;下午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15年4月7日下午16:00前缴纳标书费, 并电话(王先生0574- 28830072)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 王先生 电话/传真:0574- 28830072、0574-28830650。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资格将被拒绝。 3.售价:每份: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5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宁波鄞州银行彩虹支行,银行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6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三楼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 16日14:00(北京时间)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三楼开标室(详见三楼电子显示屏),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18257400906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联系人:周健、林叶、王泽; 联系电话: 0574-27820693、0574-28830072 传真:0574-28830650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 |||||||||
附件:投标报名函_2015327171529.doc |